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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2009年第8期)
发布单位:莆田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09年8月1日 |  浏览276

莆田市召开2009年上半年统计新闻发布会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宏观经济走势倍受各界关注。2009年7月23日,莆田市召开2009年上半年统计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湄洲日报、莆田晚报、莆田侨乡时报、莆田新闻网、莆田电视台、莆田广播电台、莆田市通联站、省驻莆新闻单位等全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会议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志强主持。

市统计局局长蒋志雄在会上通报了2009年上半年莆田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认为,今年以来,在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莆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落实中央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扩张政策措施,围绕“以港兴市、工业强市”战略,科学决策,有效运作,努力攻坚克难,化解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初步成效。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财政用于民生支出高位增长,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经济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大的改变,总体应对有效。

通报从供给、需求、运行质量等方面分析了全市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认为从供给方面看,农业保持平稳增长,工业平稳较快增长,第三产业在金融、商贸、房地产和其他服务业拉动下保持较快增长;从需求方面看,外贸出口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消费市场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投资力度加大;从经济运行质量看,工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上升,财政收入扭转下降趋势,社会总需求有所回暖,企业景气出现复苏。

通报指出了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预测了经济走势。认为经济回暖的基础尚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增投成效还不够明显,市场信心仍显不足,财政收支压力加大,资金制约仍显严峻。虽然全球经济出现了部分复苏迹象,但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还未消除,经济复苏的前景还不够明朗。要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仍较为艰巨。需要巩固经济回升的基础,持续加大回升力度。

会后蒋志雄局长还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许建阳)

 

莆田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新修订《统计法》

和《处分规定》座谈会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7月27日,莆田市统计局与市监察局、人事局、莆田调查队联合召开新修订《统计法》及《处分规定》座谈会。市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纪委、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协经科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法院行政庭、市农办、市人行等市直部门领导、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分管领导、统计局局长,部分乡镇分管领导、部分企业代表,莆田电视台、湄州日报、莆田晚报等全市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统计局局长蒋志雄主持。

会上学习了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通知》。市统计局法规科就《统计法》修改背景、修订主要内容、统计违法行为种类及性质、统计法律责任和《处分规定》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解读。

座谈会上,与会同志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畅所欲言,认为新修订的《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出台,是我国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有力保障,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县(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纷纷表示,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领导是关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深刻领会,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新修订《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贯彻实施《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良好氛围,要把《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列入今年县(区)委县(区)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努力为统计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市纪委常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黄雄忠就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惩处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协调机制;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贯彻实施新《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良好氛围。

市统计局局长蒋志雄做总结发言,提出:一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及《处分规定》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二要加强宣传,提高贯彻实施新修订《统计法》及《处分规定》的自觉性;三要把贯彻实施好《统计法》及《处分规定》与加强地方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社会环境相结合。

                                         (翁金辉)

 

莆田市认真做好新修订《统计法》宣传学习工作

 

新修订《统计法》颁布以来,莆田市统计局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是在市政府门口电子屏幕上连续滚动播放《统计法》宣传标语。

二是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手册4000册,无偿发放给各县(区、管委会)统计局,要求各县(区)统计局及时发放给机关、企业、事业及各乡镇(街道办),作为统计“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努力扩大全社会统计法规知晓率。

三是把新修订的《统计法》及《处分规定》列入今年各级党校教学内容,要求各县(区)统计局局长亲自上课,把统计普法对象向更高层次推进。

四是与市监察局、人事局联合召开新订《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座谈会。邀请各县(区、管委会)政府分管领导、部分乡镇分管领导、企业代表、市直有关部门领导、新闻媒体等进行学习座谈,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对依法治统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依法治统环境。

五是拟在近期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学习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培训会议。

六是结合统计监督检查,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翁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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