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统计专区>> 文件通知 >> 正文
莆田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贸易统计年报及2010年统计月(季)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莆田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 2010年1月8日 |  浏览239

各县(区)统计局、北岸经济发展局、市直各有关企业:

为了准确及时完成2009年贸易统计报表及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根据全省贸易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省统计局制定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贸易2009年年报统计报表及2010年定期报表上报时间及要求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 报 范   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及方式

(一)基层年报表

101-1表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法人企业;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各县区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重点企业

1月28日前

电子邮件;

网上直报

 

101-2表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产业活动单位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

1月28日前

电子邮件

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E102-1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总额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同上

同上

 

E102-2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年报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同上

同上

 

E103-1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重点企业

3月8日前

电子邮件, 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网上直报

 

E103-2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

年报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重点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同上

同上

 

E104表

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

年报

年商品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

1月28日前

电子邮件,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E105-1表

批发和零售业连锁经营情况

年报

批发和零售业连锁总店(总部)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

1月28日前

电子邮件,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E105-2表

批发和零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E106-1表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经营情况

年报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总店(总部)

同上

同上

 

E106-2表

住宿和餐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E107表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

年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

同上

同上

 

E109表

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

年报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重点企业

重点企业

3月13日前

网上直报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基层定期报表

E202-1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额

月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各县设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重点企业

月后3日17时前,电子邮件;月后3日前,

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网上直报

 

E202-2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

月报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重点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同上

同上

 

E203-1表

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季报

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重点企业

季后13日前

网上直报

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E203-2表

重点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季报

重点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同上

同上

 

E204表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

季报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重点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重点企业

季后3日17时前,电子邮件

事后尽快上报报表;季后3日前,网上直报

 

E221表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

季报

成品油批发企业、产业活动单位

各县区市统计局核转上报、市直单位;

季后13日前,电子邮件,事后尽快上报报表

 

E222表

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

季报

成品油零售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同上

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各种年报表、月、季报表均要加盖单位印章,统计人员和单位领导要签名或盖章。

2、年报表要求送达市统计局经济科,并实行报表签收制度。

3、2010年的月、季报表、网上直报报表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若因其他原因报表无法按时送达的,可用电话先报,然后再补报各种报表,没有报送报表的视为拒报。对迟报、拒报单位,将按照《统计法》及《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严肃查处。

4、统计人员变动岗位,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保存好统计历史资料,所在单位负有监督义务。

·附件
  

相关文章

  •